凉山新闻联播 | 会理:检查城区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无人之境网
2025-04-05 07:21:16
在中国极具政治意义的两会召开前两天的3月1日,位于西南边陲的昆明市火车站发生了震惊世界的持刀袭击事件,包括袭击者在内,33人死亡,上百人受伤。
当然,国民的宪法意识与实施宪法是两回事,就如我们的人民今天普遍具有了法律意识但并没有导致法治。远渡重洋来到北美的英国人把他们在英国的思想观、法律权利观和制度观带到新的世界,开始新生活,其中就包括组建社会和政府。
关于宪法的特殊性质已有多种学说,最著名的就有社会契约论、人民同意论、原始契约论等。可想而知,国王的命令在议会也会受到抵制,开始是偶尔的,后来则更为经常。它只有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意在争取国民的支持。最高立法权由所有男性居民整体行使。平等是蕴含在宪法中的公理。
1620年11月,印第安人居住的北美大地迎来了一批早期的英国殖民者,一艘名叫五月花号的三桅帆船搭载着35个自称清教徒的基督徒以及66个渴望发家致富的男男女女来到无人知晓的新英格兰,在登陆之前,他们当中51个男人在船舱里开会制定出了一份有关建立殖民地的集体行动方案,在声明他们作为英格兰王国的臣民之后,他们接着宣布: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促进基督教的信仰,为了吾王吾国的荣誉,我们越海扬帆,以在弗吉尼亚北部开拓第一个殖民地,在此出现的我们,在上帝面前和相互面前,共同庄严立誓签约,自愿皆为一个公民政治团体,以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进行、维持并发展,亦为将来能随时制定和实施有益于本殖民地总体利益的公正和平等之法律、法规、条例、宪章和公职,吾等全体保证遵守和服从。宪法精神包含了一系列关于平等、自由、权利和法律的观念,宪法的内在力量就存在于的宪法精神之中。鉴诸于国外良好的模式,政府应努力达致的目标是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划分之前提下,充分地培育和发展市民社会组织,包括协会、基金会、学会等社会中间组织等。
比如,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本应是魏蜀吴相互制约守关把口,最后却变成刘关张相互结盟相互加持,个中原因必有新闻监督的完全缺失。具体而论,个别制度的单兵深入或各行其是,均可能消解制度的整体功效。这是一种法律工具主义的观念,它的局限性在于法律不能限制公权机关的侵害,而政府可以随时满足自己的恣意而对法律予废予立。适逢改革戮力推进、高压反腐方兴未艾之时,法治中国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战略性议题。
而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的情况下,法律权威却呈不升反降之势,人民一度对法律感到失望和冷漠。西方意义的个人主义权利观念虽已浸入中国百年,但依然受到上述传统的顽强抵抗。
近年来不断有人鼓吹所谓法治先行论或所谓当下国情民主不宜论。就以近来社会热吵的官员财产公开为例,国外或香港成熟的经验是区分公务员的不同类别,进行制度化的分别对待。高级官员重新就业,必须经过一段冷冻期,以确保与以往的工作彻底切割,不存在利益冲突。抛除关于法治概念关于学理式的纠缠而进行通识性、整全性的解读,法治从弱到强大概有三重意涵。
家庭财产除了个人生活用品之外,大抵均集中登记在某个家庭成员名下或者由某个家庭成员集中管理。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 法治 反腐 。另外域外强调社会中间组织型构的自生自发,依靠其充分的自主和竞争,以形成社会中间依靠自身信誉和社会品格来维系其自身存在发展的局面。法律程序上对公务员的惩罚以事后追惩为主并且给予其充分的救济权利。
在社会大众对四中全会的诸多期待中,法治化的反腐成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选项。只有这样才能在法治问题上找到最大的公约数,形成对话的交集。
近年来,官方已经意识到政府包打天下的陈例造成政府的不堪承受之重,而且抑制公民自主性品格的生长,于是意欲开放四类民间组织的成立登记,并且在深圳等地区进行试错性实验。这使得那些欲成立中间组织的平常百姓不得不望而却步,而给那些曾经有权有威的官员提供了大力施展的舞台。
而中国现行法律中,对协会的角色定位、行为规范、协会与协会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对协会的财务监管等,都没有健全的制度。比如政府采购制度,本来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最弱的法治意涵是指以法而治,亦即公权机关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法律,没有法律就不得做。如能实验成功,将为国家权力的减负松绑闯出一番洞天。民主固然包含意识形态层面的因素,但也一定包含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能运用的治理文明,因此过于意识形态化或民粹化的民主认知都意味着人类文明演进规律的漠视。这样的论调忽略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即已形成的共识,即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制度设计中的优化资金使用效益、调整经济结构、防止腐败的目标却不能达成。除非有明显事实表明其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严重权钱交易等不良行为。
实行法治化反腐,必须防止斟酌执法便宜制度。有关社会中间组织的法律不健全则为驾驭这样的风景添上了飞翔的翅膀。
但是,在当下中国屡见不鲜的是临近或者刚刚离退休的官员,利用权力的残余效应,人为地成立各种学会、协会、促进会、基金会等。若不培养对制度的真诚信仰,完整地恪守制度的精义,则终必遭致制度的反报复。
市场经济和计划生育固然带来利益观念的变化和家庭结构的改变,但在一个核心家庭里,罕见家庭成员财产有着契约式的明确析分。最高法院出台的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涉及离婚时夫妻婚前婚后财产处理,其中所规定的不动产谁登记谁拥有的原则曾引发社会强烈质疑。而对那些依靠考选或荐选进入的事务类官员,稳定、尊严与廉洁是共同尊奉的价值,公务员个人信息的隐私性是尊严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制度上一般要求他们定期申报财产但并不强制性要求向社会公布财产。法治化的反腐较之运动式反腐更具可预期性,因而能保证社会的有序运转;法治化的反腐实现了对所有权力包括反腐权力的严格制约,因而能够有效防止权力的恣意;法治化的反腐是充分激活现有国家机构的职能,不是叠床架屋、另起炉灶,不是因人设制、因人废事,因而成本最小;法治化的反腐因为遵循了公开、透明的规则,因而能够做到反腐面前人人平等…… 未来即将展开的法治化反腐若无顶层设计,就会迭出权力的旋转门现象,造成制度的黑洞效应。
政府采购应重在保护纳税人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政府运作成本并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比如,香港有一套比较严密的公务员离职就业审批制度,如离职或退休的公务员不应在政府以外从事可能与其以往政府职务有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或可能引起公众负面观感,致使政府公信力和公务员形象受损的工作。
这就是所谓的最低禁制期。对上述宪法内容的贯彻落实自然就是公民民主权利的落实,那些刻意将民主与法治分割的做法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更强一些的法治意涵是具有形式合法性的法治,此种法治主张法律的制定、公布必须依循一些特定的程序,满足一些特定的质素,比如:法律必须是可预期、普遍、明确、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法律不得溯及既往,禁止刑事法律类推适用,而且为使上述原则、规则生效,还必须建立公正、权威、有效的司法运行机制。轻则骚扰民间,加剧民间人力、物力负担;中则打着这些中间组织名义,随意进行评比、颁授荣衔,干扰企业社会正常运行秩序,或者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兜售人脉、牵线搭桥,跑项目争资源,造成社会的不正当竞争;重则权钱交易远期兑现,进行重大利益输送,实现权力的寻租。
在改革开放之初,法律尚不健全,法律法规的数量颇为稀少,但是法律却拥有较高权威,社会大众对法律也有很高的信赖和期待。此种意义的法治除了要求上述形式法治的诸多质素以外,还要求法律必须切实促进人权的保障,全面维护人的尊严,有序而平等地促进公民的社会福利。中国过去一直袭用的思维是对任何可能对现有体制形成挑战的势力,要么招安式地将其嵌入体制之内,要么采行高压打击的手段。上述现象的出现可能有多种原因,但民主推进迟缓甚至完全僵滞不能不说是其中最为重要原因之一。
具体到社会中间组织的成立,则采用严格的登记审核制度,并必须有挂靠主管机关。官员财产公开可能遭遇的更大制约,来自于中国历史上宗法制度和家庭整体主义的传统积淀。
于是权力的旋转门便循环上演,官员退休不退出成为中国政治的一道奇异风景。实践中本来设计成用以制约权力专横和权力腐败的制度,最后却不能达致制度实现的初衷,其原因也在于制度的整合性效用失灵。
但形式合法意义上的法治因为对法律的内容本身没有要求,容易导致法律的掌控者以法律之名行侵害、暴虐之实这样一个很好的限权性制度在中国却演变成官方忧、民间疑的制度怪胎,甚至被人以不服中国水土而欲拒之于国门之外。